广东湛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坡头分局关于湛江市A8技术预拌湿砂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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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坡头分局关于湛江市A*技术预拌湿砂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文件查询?湛环坡审[****]*号详见批文湛江市A*技术预拌湿砂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docx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行政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地点: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坡头分局(坡头区灯塔路**号)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坡头区灯塔路**号(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