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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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受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XRZB*******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经理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号联系方式:王阳光****-********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吉林省******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建设街****号万易创业大厦***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采购**名窗口服务人员(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号。*.*服务期:*年。*.*采购预算:***万元。*.*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号文)。*.*、投标人须提供本企近三年内(****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年-****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街****号万易创业大厦***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建设街****号万易创业大厦*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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