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南山警方开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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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渐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入旺季,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日前,南山公安分局组织各派出所在全区**处人流密集场所开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活动中,民警利用宣传车循环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片,并主动向群众派发相关宣传资料,现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同时,民警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据悉,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严禁在深圳市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处**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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