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关于开展2013年度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开展****年度矿产开发利用
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及相关矿山企业:
根据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现将****年度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矿产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内容
(一)依法开采情况(有无违法行为、采矿权标识牌是否更新完好、露天开采矿山界桩和边界警示牌是否完好等情况);
(二) 矿山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治理情况;
(三) 各项规费缴纳情况;
(四)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处罚履行情况。
二、年检资料要求
*、****年采矿权年检和网上报备的具体工作要求与****年度要求相同,仍执行皖国土资[****]***号及皖国土资函[****]****号年检文件,网上报送信息应与纸质年检材料一致,年检报盘使用最新版报盘软件制作,下载地址为国土资源部网站采矿权年检报盘软件(http://***.******.***.cn/bsfw/xzfw/xz/kyqnj/******/t********_*******.htm )。
*、时间要求:采矿权人应于****年*月*前报送县国土资源局,过期不予受理(国土资源部年检信息网上报备系统将关闭),视为年检不合格。
三、年检结果的确认及处理
年检不合格的,年检机关书面通知采矿权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工作,或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移交有处罚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四、年检工作要求
(一)采矿权人务必及时报送年检资料;
(二) 乡镇国土所对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报告书》中“年检主要内容”项目逐一检查,然后在“实地检查情况”栏目签署意见。乡镇国土所必须深入实地检查矿山;
(三)乡镇国土所要做好矿山年检资料的档案整理工作,便于以后的日常管理(国土所保留一套年检资料复印件)。
附件:
*、****年度矿产年检资料单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报告书》及填写说明
泾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年度矿产年检资料单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报告书;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总结(提纲附后);
*、****年度储量年报(全年停产矿山,提交储量未动用说明,由所在国土所核查签署意见);
*、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基础表(空白表在我局领取);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基础报表(空白表在我局领取);
*、矿产资源占用储量登记书复印件(县级发证矿山不需要);
*、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山治理保证金缴纳证明(县国土局征管员出具证明,应缴多少,已缴多少);
*、获得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支持的矿山企业,应提交专项资金明细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泾县铜山铜矿需提交此项资料);
*、采矿许可证正、副本(验原件,留存正本复印件和副本原件);
**、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采矿权标识牌照片;
**、采矿权人对其所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年度报告书一式三份,其它资料县级发证矿山一式一份,省市发证矿山一式两份。
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总结提纲
*、矿山概况及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转让、抵押情况;
*、矿山年度生产情况;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实施情况;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三率”情况(金属矿及硫铁矿需写);
*、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治理保证金缴纳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执行情况;
*、获得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支持的,专项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铜山铜矿需写);
*、上一年度年检和日常监督、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附件*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报告书
(二O 一三 年度)
采矿权人名称:
矿 山 名 称: (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填 表 人: 企业审查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制
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矿山(井)名称 行政区代码□□□□□□采矿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矿山基本情况
(*)主矿产名称:
(*)有效期至: 年 月
(*)建矿时间: 年 月
(*)开采方式:□露采□地采
(*)开拓方式:
(*)采矿方法:
(*)选矿方法:
(*)设计生产能力
采矿(煤): 万吨/年
选矿(煤): 万吨/年
(*)实际生产能力
采矿(煤): 万吨/年
选矿(煤): 万吨/年
(**)实际采选矿石(煤)量
采矿(煤): 万吨/年
选矿(煤): 万吨/年
(**)剩余服务年限 年
(**)从业人员数: 人
*、矿山主要经济指标
(*)工业总产值: 万元
其中综合利用产值 万元
(*)年销售收入 万元
(*)矿产资源补偿费
当年应缴: 万元
当年减免: 万元*、采选技术指标
(*)采区(矿块)回采率
设计开采回采率: %
核定开采回采率: %
实际开采回采率: %
年采出矿量: 万吨
年损失矿量: 万吨
年动用储量: 万吨
(*)矿山(井)回采率
设计开采回采率: %
核定开采回采率: %
实际开采回采率: %
年采出矿量: 万吨
年损失矿量: 万吨
年动用储量: 万吨
年摊销矿量: 万吨
(*)选(洗)矿回收率(非煤)
设计选矿回采率: %
核定选矿回采率: %
实际选矿回收率: %
原矿年入选量: 万吨
原矿入选品位: %
精矿年产量: 万吨
精矿品位: %
尾矿品位: %
(*)选煤情况*、尾矿情况
尾矿库数量: 座
累计存放量: 万吨
当年产生量: 万吨
当年利用量: 万吨
*、共伴生矿产利用
(*)共伴生矿产名称:
可利用矿产:
实际利用矿产:
(*)综合利用系数
可回收矿产个数: 个
实际回收矿产个数: 个
(*)异体矿产开采
年采出矿量: 万吨
年损失矿量: 万吨
年动用储量: 万吨
(*)共伴生矿选矿
A、矿产名称*:
回收数量: 万吨
产品品位: %
入选矿量: 万吨
入选品位: %
矿产*回收率: %
B、矿产名称*:
回收数量: 万吨
产品品位: % 当年实缴: 万元
当年欠缴: 万元
欠缴余额: 万元
(*)采矿权使用费
当年应缴: 万元
当年减免: 万元
当年实缴: 万元
当年欠缴: 万元
欠缴余额: 万元
(*)采矿权价款
当年应缴: 万元
当年减免: 万元
当年实缴: 万元
当年欠缴: 万元
欠缴余额: 万元原煤入选率: %
原煤年入选量: 万吨
入选原煤灰分 %
年精煤年产量: 万吨
精煤理论产率: %
矸石带煤(密度小于*.*g/cm*) %
精煤灰分 %
中煤灰分 %
尾煤灰分 %
煤泥灰分 %
矸石灰分 %
*、废(矸)石利用
废(矸)石堆 个
累计存放量: 万吨
当年产生量: 万吨
当年利用量: 万吨入选矿量: 万吨
入选品位: %
矿产*回收率: %
C、矿产名称*:
回收数量: 万吨
产品品位: %
入选矿量: 万吨
入选品位: %
矿产*回收率: %
D、矿产名称*:
回收数量: 万吨
产品品位: %
入选矿量: 万吨
入选品位: %
矿产*回收率: %
年
检
主
要
内
容项 目采矿权人
自查意见年检机
关意见项 目采矿权人
自查意见年检机
关意见*、本《报告书》应填内容和年检材料是否齐全是□
否□是□
否□*、是否设立采矿权标识牌是□
否□是□
否□*、采矿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
否□是□
否□**、是否上报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基础表等报表是□
否□是□
否□*、采矿权人是否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依法采矿情况是□
否□是□
否□**、“三率”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是□
否□是□
否□*、是否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是□
否□是□
否□**、开采总量控制执行是否符合要求是□
否□是□
否□*、是否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是□
否□是□
否□**、是否编报土地复垦方案,并按此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是□
否□是□
否□*、是否按规定缴纳矿业权价款是□
否□是□
否□**、上年度年检等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
否□是□
否□*、是否按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是□
否□是□
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罚是否履行到位是□
否□是□
否□*、是否按规定提交矿山储量年报是□
否□是□
否□**、是否有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是□
否□是□
否□注:是表示依法履行了相应义务;否表示未依法履行相应义务(**项除外)。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中划“√”。实地
检查
情况
年检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检
意
见
年检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检
结
论
年检印章
年 月 日上级
年检
机关
抽查
意见
年检印章
年 月 日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报告书填写要求及说明
填 写 要 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报告书》(以下简称《年度报告书》)适用于依照《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登记注册的采矿权人。
*、采矿权人应当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年度报告书》和其他规定的材料报送年检机关。
*、填写《年度报告书》各栏目内容应填写齐全,必要时可添加附页。
*、采矿权人名称、矿山名称、采矿许可证号等,按采矿许可证登记内容填写。
*、填报矿山技术经济指标和相关信息应与《矿山储量年报》、《矿产资源统计基础报表》等保持一致。
*、“年检主要内容”中各项应有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实地检查情况”由实地检查的年检人员对照年检内容进行填写;“年检意见”由年检负责人员填写;“年检结论”由年检实施机关填写并盖章;“上级年检机关抽查意见”由上级年检机关对抽查的矿山填写意见。
*、《报告书》一式三份,在年检工作结束后,年检实施机关留存一份,送上级年检机关和采矿权人各一份。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年检后的《年度报告书》,通过网络或报盘报送国土资源部。
填写说明
一、 封页
采矿权人名称:指《采矿许可证》上所列的采矿权人名称全称。
矿山名称:指《采矿许可证》上所列的矿山名称全称。
通讯地址:填写采矿权人所在地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填写采矿权人所在地邮政编码。
电话:填写采矿权人的联系电话号码。
填表人:指采矿权人指定或委托的承担填写工作的人员的姓名。
企业审查人:指采矿权人指定或委托的承担审查工作的人员的姓名。
填表日期:填写企业审查人审查的日期或填表人数据填报的日期。
二、 第一页
矿山名称:指《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矿山名称全称。
行政区代码:指矿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代码。
采矿许可证号:依据《采矿许可证》填写其**或**位编号。
发证机关:指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名称。
*. 矿山基本情况
主矿产名称:按《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开采矿种填写。主矿产是指矿山同时开采一个以上矿种时,按其矿石产量、资源储量或产值顺序数量大的那一种矿产。
有效期至:《采矿许可证》载明的截止时间。
建矿时间:建矿时间是指矿山建成投产时间。
开采方式:指采用露天或地下方式采出有用矿物的方法。开采方式及其代码分别为:露天开采:***;地下开采:***;露天-地下联合开采:***;其它方式开采:***。按上列开采方式及代码选择相应的方式及代码进行填写。
开拓方式:指矿床开拓工程的布置类型。按照《开拓方式及代码》(附录一)中列出的开拓方式及代码,以产量大的原则选择一种主要的开拓方式进行填写。开拓方式应与开采方式相对应。
采矿方法:是指采矿所采用的巷道布置方式、掘进程序和回采工艺过程的总称。应按《采矿方法及代码》(附录二)选择在以上填写的开拓方式下,矿山目前采用多并产量大的采矿方法填写。
选矿方法:按《选矿方法及代码》《附录三》。若有多种选矿方法,则填写精矿作业流程的选矿方法。
剩余服务年限:是指矿山当年度末起至计划开采完毕止的时间。两套及以上生产系统的矿山企业,应填报各套生产系统中最长的尚可生产年限。
从业人员数:指当年度矿山中从事生产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的年平均人数。包括职工、再从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企业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当年度在矿山中从事采矿活动的临时工、轮换工,应列入此项统计。非独立法人矿山只填报本矿山的从业人数。如隶属于水泥厂的水泥用灰岩矿、水泥用粘土矿,只填报本矿山的从业人员,不能填报整个水泥厂的从业人数。
设计生产能力:是指矿山设计或建设能达到的采、选矿生产量。此项指标应填报最终设计确定的年度主矿产的采、选生产能力。采选联合企业,当矿石产量和选矿处理原矿量能力相同时,也应分别填写清楚。经改扩建生产能力发生变化的矿山,应填写改扩建后的设计生产能力。单位采用万吨/年(或万立方米/年)。石材开采矿山设计采矿生产能力,应填报荒料生产能力;有加工板材工序的石材开采矿山,设计选矿生产能力应填报板材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是指当年度矿山能够达到的主矿产的采、选矿生产量。有核定生产能力的矿山,应填报核定生产能力;无核定生产能力有查定生产能力的矿山,填写查定生产能力。从未进行过核定的矿山,应分别填写当年度主矿产年产矿石量与主矿产年入选原矿量。石材开采矿山实际采矿生产能力,应填报荒料生产能力;有加工板材工序的石材开采矿山,实际选矿生产能力应填报板材生产能力。
实际采选矿量:是指当年度矿山采、选矿生产量。
*. 矿山主要经济指标
工业总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矿山企业当年度生产的最终工业产品总价值量。包括当年度生产的成品价值、已完工的对外工业性作业价值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采用“工厂法”的计算原则。它是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水平的重要指标,是计算工业生产发展速度和主要比例关系,计算工业产品销售率和其它经济指标的重要依据。当年度的产品销售价格前后有变动,或同一种产品在同一时期有几种销售价格的,应分别按不同价格计算总产值,如生产完成时还不能确定按哪一种价格销售,可按当年度实际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实际销售价格是指产品销售时的实际出厂价格。
综合利用产值:是指当年矿山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及尾、残矿产的矿产品销售产值。
年销售收入:指矿山企业当年度销售矿产品(包括产成品、半成品及废品)所取得的收入。以销售实现为原则进行填报。
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山企业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情况。
本年应缴:指征收机关根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及各地具体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确定的本企业本年度应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数额。
本年减免:指各省级征收机关根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批准确定的本企业本年度应减缴、免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数额。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减免数额不能填报。
本年实缴:指矿山企业年末(次年*月**日前)实际缴纳的本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数额。
本年欠缴:指矿山企业本年度欠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数额,应等于[本年应缴]-[本年减免]-[本年实缴]。
欠缴余额:指矿山企业历年累计欠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数额。
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为采矿权人为获取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开采权而支付的费用。
本年应缴: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机关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按照划定的矿区范围的面积及缴费标准计算出的本年度应缴纳的采矿权使用费数额。
本年减免:指登记管理机关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批准确定的本企业当年度可减缴、免缴的采矿权使用费数额。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减免数额不能填报。
本年实缴:指采矿权人实际缴纳的当年度采矿权使用费数额。
本年欠缴:指矿山企业本年度欠缴的采矿权使用费数额,应等于[本年应缴]-[本年减免]-[本年实缴]。
欠缴余额:指矿山企业历年累计欠缴的采矿权使用费数额。
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价款。
本年应缴: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机关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年度应缴纳的采矿权使用费数额。
本年减免:指登记管理机关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批准确定的本企业当年度可减缴、免缴的采矿权价款数额。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减免数额不能填报。
本年实缴:指采矿权人当年度实际缴纳的采矿权价款数额。
本年欠缴:指矿山企业本年度欠缴的采矿权价款数额,应等于[本年应缴]-[本年减免]-[本年实缴]。
欠缴余额:指矿山企业历年累计欠缴的采矿权价款数额。
*. 采选技术条件
(*) 采区(矿块)回采率:开采回采率是指采出资源储量占动用资源储量的百分比。
设计开采回采率:指经批准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采区(矿块)回采率。
核定开采回采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的开采回采率。
实际开采回采率:指当年采区(矿块)实际实现的回采率指标值。以矿山地质测量人员进入采场,实地测量计算得出的开采回采率指标进行填报。多采区(矿块)同时生产时,填报各采区(矿块)加权平均回采率。回采率=*-损失率。
年采出矿量:当年度各采区(矿块)实际采出的矿石量。
年损失矿量:当年度各采区(矿块)损失的矿石量。
年动用储量:是指当年度各采区(矿块)采出矿量与损失矿量之和。
(*) 矿山(井)回采率
设计开采回采率:指经批准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矿山(井)开采回采率。
核定开采回采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的开采回采率。
实际开采回采率:指当年矿井(井田)实际实现的回采率指标值。多矿井(井田)或露天采场同时生产时,填报各矿井(井田)或露天采场加权平均回采率。
年采出矿量:是指当年度矿井实际采出的矿石量。
年损失矿量:是指当年度全矿井损失的矿石量。
年动用储量:是指当年度全矿井采出矿量与损失矿量之和。
年摊销矿量:是指按规定当年度应该摊销的矿石量。
(*) 选(洗)矿回收率(非煤):指精矿中有用组分(或金属)的数量与入选原矿中该有用组分(或金属)数量的百分比。
设计选矿回收率:是指经批准的设计确定的主矿种选矿回收率。
核定选矿回收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的主矿种选矿回收率。
实际选矿回收率:是指主矿种的实际选矿回收率。
原矿年入选量:是指本年度选矿生产所处理的矿石量。
原矿入选品位:是指本年度入选矿石中有用矿物组分的平均品位。
精矿年产量:是指本年度精矿的产量。
精矿品位:填写经选矿作业后精矿产品的平均品位及单位。
尾矿品位:填写经选矿作业后尾矿的平均品位及单位。
(*) 选煤情况(略)
*. 废(矸)石利用
废(矸)石堆:指矿山废(矸)石的堆数,以个为单位。
累计存放量:指矿山以处置为目的,将废(矸)石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废(矸)石量,以万吨为单位。
本年生产量:指矿山当年排放的废(矸)石量,以万吨为单位。
本年利用量:指矿山以综合利用为目的,实际处理的废(矸)石量,以万吨为单位。
*. 尾矿情况
尾矿库数量:是指矿山尾矿库的个数,以座为单位。
累计存放量:指矿山以处置为目的,将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尾矿量,以万吨为单位。
本年生产量:指矿山当年排放的尾矿量,以万吨为单位。
本年利用量:指矿山综合利用为目的,实际处理的尾矿量,以万吨为单位。
*. 共伴生矿产利用
(*) 共伴生矿产名称
可利用矿产:填写可利用的共伴生矿产的名称,可填多个,中间用“、”分开。
实际利用矿产:填写实际利用的共伴生矿产的名称,可填多个,中间用“、”分开。
(*) 综合利用系数
可回收矿产个数:填写可回收矿产的个数。
实际回收矿产个数:填写实际回收矿产的个数。
(*) 异体矿产开采:是指异体共生的矿产开采情况。
年采出矿量:当年度各采区(矿块)实际采出的矿石量。
年损失矿量:当年度各采区(矿块)损失的矿石量。
年动用储量:是指当年度各采区(矿块)采出矿量与损失矿量之和。
(*) 共伴生矿选矿
矿产名称:是指选矿回收的矿产名称。
回收数量:是指当年度选矿后回收该矿(金属量或矿物量)的数量。
产品品位:选矿产品的该矿产的品位(金属量或矿物量)
入选矿量:是指当年度选矿所处理的该矿产的金属量或矿物量。
入选品位:是指当年入选矿生产所处理的矿石中有用矿物组分的平均百分比含量。
回收率:该矿产当年回收量(金属量或矿物量)与入选矿量(金属量或矿物量)之比。
三、 第二页
年检主要内容:矿山企业人针对**个栏目要作出选择,年检初检机关也要对这**个栏目作出选择。
实地核查情况:填写实地核查的情况。(所在国土所在该栏签署意见)
四、 第三页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县级管理部门填写相应的审查意见、审查人、分管领导及审核日期。
市级国土资源主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市级管理部门填写相应的复核意见、审查人、分管领导及审核日期。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省级管理部门填写相应的意见、审查人、分管领导及审核日期。
年检结论:年检终审机关对本矿业权年检所下的结论。
上级年检机关抽查意见:如果该矿业权属于抽查范围,由抽查单位填写抽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