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河南省新乡监狱监狱金属围墙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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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方大******受河南省新乡监狱的委托,就河南省新乡监狱监狱金属围墙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监狱监狱金属围墙项目
*、采购编号:豫财单一采购-****-***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金额:******元
*、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
*、招标范围:监狱金属围墙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采购公告。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评标室
评审小组:赵仁宝、许艳玲、冯宝琴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
单位地址:建设路**号
成交金额:******.**元
工期:签订合同后**工作日内交货、安装完毕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六、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网站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参照计价格[****]****号、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新乡监狱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
联系人:赵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层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填写,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