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扩建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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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发展改革委:你委报送的******乘用车扩建项目的节能报告收悉(项目代码:****-******-**-**-******)。该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主要建设年产乘用车**万台(含*万台新能源乘用车)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号)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满足地方“双控”要求,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年项目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吨标煤,其中年耗电*****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万立方米、年耗新水**万吨、年耗汽油***吨。二、该项目对武汉市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有一定影响。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武汉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