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关于唐山市2019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冀政转征函〔****〕*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年度第**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用地*.****公顷,包括国有土地*.****公顷(全部为农用地),集体土地*.****公顷(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征收土地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市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