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关于张家口市2018年实施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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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转征函〔****〕*号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你市****年实施第*批次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你市****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函[****]***号下达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批复。现对该实施批次用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公顷,转用、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公顷,共计*.****公顷。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征收土地方案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市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