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海丰县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智能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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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 中国共产党海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对 海丰县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智能化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智能化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用户需求书六、供应商资格:*、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个工作日)到 ******(详细地址:汕尾市城区文明南路*号坤盛大厦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文明南路*号坤盛大厦四楼十、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十一、开标地点: 汕尾市城区文明南路*号坤盛大厦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号金马大厦八楼***-***室联系人:杨自立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海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委大院*栋*楼联系人:周彩娟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附件*、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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