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关于印发普查登记、审核、验收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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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经普办:为进一步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加快普查登记进度,现将一套表单位和非一套表单位录入、审核、验收截止时间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制定详细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查登记、审核、验收工作。一、普查登记、审核、验收时间:(一)一套表单位*、网上开始填报时间:****年*月**日*、网上截止填报时间:****年*月**日*、市级审核验收截止时间:****年*月**日(***表****年*月**日前)(二)非一套表单位*、PAD录入开始时间:****年*月*日*、PAD录入完成时间:****年*月**日*、县级审核、验收截止时间:****年*月**日*、市级验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三)个体户*、PAD录入开始时间:****年*月*日*、PAD录入完成时间:****年*月*日*、县级审核、验收截止时间:****年*月**日*、市级验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二、工作要求*、制定计划、严禁漫无目的。各县市区(园区)要制定详细、具体的登记计划,按照非一套表单位数和个体户户数计算工作总量,倒排工期,详细计算出每天要完成的登记量,每个普查小区、每名普查员完成量,对于没有完成的要及时督促落实。*、公布进度,严禁坐视不管。市级经普办在年后将会每天公布各县市区普查登记进度,对进度较慢地区进行通报。县级也要每天公布各乡镇(街道)普查登记进度,对进度较慢地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随报随审,严禁积压数据。各县市区(园区)要加强数据上报到平台前的审核,做到随报随审,对于明显不符合逻辑的差错要及时返回PAD端进行修改,及时把审核通过的数据上报到平台,严禁积压数据不上报、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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