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莫城街道积极为民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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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吴先生等*人到莫城街道综合执法局反映,莫城某服装厂拖欠职工工资报酬。接到投诉,我局立即前往事发地调查核实情况。
经了解,吴先生等*人在****年*月中旬经“黑中介”介绍,进入该服装厂上班,该单位负责人支付了“黑中介”*****元介绍费并报销了****元车旅费。但*名职工只做了**天就以不适合本工作为由提出离职,又经同一“黑中介”介绍至另一家服装厂上班,另一家服装厂也支付了一笔介绍费。直至****年*月**日该*名职工前来反映称有**天的工资,前单位还未结算。
了解情况后,我局执法人员会同莫城劳动所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双方调解,该单位负责人称拖欠*名职工的工资已全部结算出来,主要问题是*****元介绍费,该单位负责人认为职工与介绍人合伙诈骗介绍费,要求退回。但职工表示对中间人收取介绍费并不知情。双方各执一词,争锋相对。
在稳定双方情绪后,调解人员也指出了双方存在的问题,用人单位轻信“黑中介”的承诺,没有在正规的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招工或求职信息,出现问题后将全部责任追究到职工头上,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也一定责任,当天提出离职马上就走,未按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离职,应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对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经调解人员耐心解释后,双方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后,用人单位比较配合,把职工应得的劳动报酬全部结清,只扣除了职工在职期间相应的食宿费用,职工表示认可,此次欠薪事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