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临泉县颁发第一张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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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临泉县市场监管局田桥所核发了临泉县第一张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的营业执照,标志着全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又向前迈出了一步,县政府副县长常利华为经营者颁发营业执照。常利华强调,县市场监管局要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牢固树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优化服务,简化环节,助力全县电子商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年*月*日实施,电子商务法规定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外,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第三条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允许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个人住所所在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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