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18年12月5日建设项目办结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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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年**月**日我厅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号*号楼*层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类*号省环保厅窗口邮 编:******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黄岛至潍坊原油、燃料油输送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号****年**月*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改建铁路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号****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