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兴安岭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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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署环建字〔****〕**号 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妇幼保健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大兴安岭地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已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建于加格达奇区朝阳路**号,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以及配套设施及设备,设计床位共**张床,总建筑面积****m*。项目检查室内不设置B超检查设备。项目采用集中供热,不新建锅炉房。项目新建一座**m*的事故池及**m*危险废物暂存转运间。废水依托大兴安岭地区二院处理规模**m*/d污水处理站。项目总投资为****万元。
你单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杜绝夜间施工,施工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建筑施工场界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垃圾箱存放后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二)厂区内的生活污水和医疗污水必须做到室内清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各类污水须经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加格达奇污水处理厂。
(三)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在基础设计中采取隔音减震措施,医院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要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医疗垃圾、检验室废液,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及栅渣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暂存和运输,并及时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坚决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五)增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建立环境安全应急预警系统和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三、加格达奇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加格达奇区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