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省级电视媒体合作方招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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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受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省级电视媒体合作方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省级电视媒体合作方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HT-****-***-FW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洪水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长春新区新闻中心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霍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吉林省******代理机构联系人:吕洪水****-********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民主大街***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省级电视媒体合作方招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项目编号:JLHT-****-***-FW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省级电视媒体合作方招标采购项目已委托吉林省******进行招标代理。项目业主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已落实,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一、采购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二、采购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省级电视媒体合作方招标采购项目三、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四、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采购预算:***万元六、采购的服务说明:为向外界充分展示长春新区良好的区域环境和特色,进一步扩大长春新区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采购电视媒体合作方。招标对象必须是吉林省级电视媒体,播出信号覆盖全国上星频道。吉林卫视《吉林新闻联播》栏目是吉林省唯一一档时政类电视新闻栏目,在选择上具有单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只能与目标主体进行合作,因此拟进行委托租赁单一来源采购。(一)执行标准 *、在吉林卫视《吉林新闻联播》前,每天一条**秒广告,全年***条。 *、吉林卫视频道播出*条长春新区专题报道,每次时长*分钟(**:**-**:**区间内) *、吉林卫视频道微信公众号推送长春新区相关信息**条。 *、吉林卫视《吉林新闻联播》对长春新区的重要动态活动、重大建设项目等,予以重点宣传报道。 (二)验收标准 *、长春新区形象宣传片由吉林广播电视台负责拍摄和制作,制作完成后,由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对宣传片进行审定。 *、服务期间由长春新区新闻中心提供新闻选题,吉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采访拍摄报道,服务期满后吉林卫视频道对播出的专题报道和其它有关长春新区的新闻进行整理,提供已播节目的电子版。七、专家论证意见吉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是省内唯一一家播出信号覆盖全国的上星频道,是吉林省的主流传媒电视媒体,其覆盖整个吉林省内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华东、中南地区,是宣传吉林省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主流宣传工具。吉林广播电视频道预计履盖人口近十亿,在东北地区入网率高达**%,是吉林省最具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最重要的传媒龙头。吉林广播电视台是吉林省唯一的省级电视媒体。《吉林新闻联播》栏目是吉林省级唯一一档时政类电视新闻栏目。报道内容包括时政、经济、文化要闻及重要社会新闻。是吉林省百姓了解政务信息的重要窗口,是展现吉林省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宣传平台,具有很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吉林新闻联播》是吉林卫视的龙头节目,报道内容包括时政、经济、文化要闻及重要社会新闻。作为全省传达政令,反映舆情的重要渠道,备受各级领导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作为传统媒体,为扩大栏目的权威性、影响力和公信力,在新媒体盛兴之时积极谋求转型发展,主动融入全媒体时代,充分利用公众号扩大宣传及影响力,抢占传媒新阵地。鉴于上述原因,专家组一致认为:*、吉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是省内唯一一家播出信号覆盖全国的上星频道,是吉林省的主流传媒电视媒体;*、吉林广播电视台是吉林省唯一的省级电视媒体。《吉林新闻联播》栏目是吉林省级唯一一档时政类电视新闻栏目,在选择上具有单一指向性和不可替代性,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较为合理,符合国家《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专家组一致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省级电视媒体合作方招标项目。 专家姓名:刘刚 职称:实验师 工作单位:长春理工大学 专家姓名:王立平 职称:副高 工作单位:吉林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专家姓名:叶静辉 职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八、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吉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是省内唯一一家播出信号覆盖全国的上星频道,是吉林省的主流传媒电视媒体,满足使用的需求。吉林广播电视台是吉林省唯一的省级电视媒体,《吉林新闻联播》栏目是吉林省级唯一一档时政类电视新闻栏目,在选择上具有单一指向性和不可替代性,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较为合理,符合国家《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九、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吉林广播电视台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号十、发布公示的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十一、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采购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号联系人:霍女士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 地址:长春市东民主大街***号联系人:吕洪水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日期:****年*月**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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