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关于“2018年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项目(二次)”的答疑回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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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项目(二次)”的答疑回复(二)一、项目名称:****年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FZGY-CGSZ********三、首次公告时间:****年*月**日四、答疑内容:*、 第三标段 企业及项目经理 自****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的绿化养护工程且在****年**月*日前合同结束(以养护合同结束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年养护造价***万元或养护面积**万平方米及以上项目的养护业绩(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事实依据:本次招标第三标段养护面积**.**万平方米,按照住建部及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园林资质取消后的招标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投标资格,除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诚信行为等外,可以设置与园林绿化工程相适应的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通过面积、造价等量化指标体现的,一般可设置不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的**%。”即第三标段养护业绩面积不应超过**万平方,如超过即为违背住建部及安徽省建设厅相关文件要求,故第三标段业绩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答:执行招标文件。*、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获得地级市园林或者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环卫作业表彰的,每提供一项得*分,事实依据:此次招标为园林绿化养护的项目,需要环卫作业表彰,设定此项完全与招标内容无关,是否有排斥潜在投标嫌疑人行为?答:因园林绿化养护的项目中含有重要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保洁等有关环卫保洁的重要内容,执行招标文件。 阜阳市园林管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