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孟津县新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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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新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中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依据孟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孟津县新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孟津县新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洛孟公交易采购[****]***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孟财购[****]J-***号。
三、招标信息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于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王胜国、王建刚、姚信、崔红、李红波。
六、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金额、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鑫******
中标金额:*******.**元/年,服务期:*年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联系人和电话:胡光华 ***********
七、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孟津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孟津县城八一路
联系人和电话:李先生 ***********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
联系人和电话:王女士 ****-********
九、本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请中标供应商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