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宁远县河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非工程措施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更正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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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宁远县河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非工程措施项目(第二次)
二、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三、政府采购编号:宁财购计【****】******号
四、招标代理编号:HNXZ-****-YZ-XMZB-****
五、更正事项:
原评分标准:企业实力**分投标人技术力量强,具有工程咨询水利专业甲级资信资质、土地测绘甲级以上资质、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每个资质*分,其中水利专业甲级资信资质计*分,乙级资信资质计*分;土地测绘甲级资质计*分,乙级资质计*分;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计*分,贰级计*分,叁级计*分;满分为**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修正为:企业实力加分项取消。原评分标准:企业信誉*分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守信红名单查询结果,投标人上一年度(****年)纳税信誉等级为AAA级计*分,AA级计*分,A级计*分,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修正为:“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守信红名单查询结果,投标人上一年度(****)纳税信誉等级为A级计*分,B级计*.*分,M级计*分,C级计*.*分,D级计*分,否则不计分。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六、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内相同内容作相应修改。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宁远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