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汤阴县古贤镇人民政府关于汤阴县古贤镇支村卫生室、文化设施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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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汤阴县古贤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汤阴县古贤镇支村卫生室、文化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采购名称:汤阴县古贤镇支村卫生室、文化设施项目*、 采购编号:安汤竞谈采购****-*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建设地点:汤阴县古贤镇支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长**米宽**米文化舞台*座;C**混凝土硬化广场****平方米,厚*.**米。新建标准化卫生室***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投资:**.**万元*.* 工 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日期:****年*月**日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李爱军、 张晓玲、郑璀五、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 ****** 元 地址:汤阴县光明路西侧质量:合格工期:**天六.定标日期****年*月*日七、 公示媒体*.*结果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期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响应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服务费:****元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阴县古贤镇人民政府地 址:汤阴县古贤镇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代理机构:河南******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号**层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附件[点击下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