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隆2019年1月1日起我区将执行上调后工伤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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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从今年*月*日起,我区将执行重庆市上调后的工伤待遇标准,最高涨幅为月增***元。 据了解,这次调整的范围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且符合以下*个条件的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一是****年**月**日前应按规定领取伤残津贴,****年*月*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二是****年**月**日前应按规定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年*月*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具体的伤残津贴为:一至四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元、***元、***元、***元。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为: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儿每人每月增加***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元。另外,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元。(武隆日报见习记者 杨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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