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建玉鑫实业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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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年*月**日,************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再生资源利用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玉田镇琅峰村(******厂区内)。从事钢铁破碎料加工,工程占地****m*,年产钢铁破碎料 ** 万吨。(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项目于****年*月*日委托福建省华******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年*月**日通过福州市长乐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项目于****年*月**日开工建设,****年**月调试运行。本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三)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四)验收******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废水排放监测;废气排放监测;噪声排放监测;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环境管理检查。二、工程变动情况本项目具体变化情况如下:*、项目工艺调整,不需要破碎冷却废水,因此也没有循环冷却废水池和沉淀废渣。*、员工日常办公场所的生活污水依托于隔壁厂区建材市场的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公司加强废油管理,项目机械设备使用液压油由供应方负责回收废液压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与环评阶段对比不属于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为少量办公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隔壁建材市场“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二)废气废钢铁破碎过程会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m排气筒排放。原料堆放产生的粉尘主要散落在堆场地面,且有墙体阻隔,飘逸到车间外的扬尘很少。(三)噪声噪声主要来自于破碎生产线设备运行破碎噪声。采取声源设备减振及修建隔声屏的方式降噪。(四)固体废物总量(*) 本项目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磁选产生的非金属废料,堆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区域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设备液压油定期更换,由供应方回收处理。(五)******制定突发辐射应急预案,配备手持式辐射监测仪和防辐射服,制定辐射管理制度防止外部废钢铁中夹杂失控或失窃的辐射源。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废水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的生活污水污水符合GB/T*****-****《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表*标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废气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二级标准。*、噪声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五、验收结论项目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意见所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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