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五家新疆五家渠市大型肉食品联合加工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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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的审批决定等要求,五家渠绿洲生猪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了本项目现场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五家渠绿洲生猪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验收监测单位及技术专家(验收组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五家渠大型肉食品加工厂项目位于五家渠北工业园农副产品加工区,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项目位于五彩路以东,希普顿项目以北、永盛路以南,青湖路以西。 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站、锅炉房、待宰圈*栋、屠宰车间*栋、冷库、检疫室、办公室、休息室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屠宰规模为屠宰生猪*.*万头/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年*月**日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完成《新疆五家渠市大型肉食品联合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年**月**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以[兵环审(****] ***号]对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完成的《新疆五家渠市大型肉食品联合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年**月**日五家渠绿洲生猪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绿洲生猪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三家民营企业联合体,开工建设,****年*月全面竣工。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依据五家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五家渠绿洲产业农民合作社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函》编制了《新疆五家渠市大型肉食品联合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说明》****年*月*日; ****年*月**日农六师环保局以(师环函【****】*号)对新疆五家渠市大型肉食品联合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进行了批复。 ****年新疆五家渠市大型肉食品联合加工建设项目竣工,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试生产。 ****年**月委托新疆恒泰******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实际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污水处理站、锅炉房、待宰圈*栋、屠宰车间*栋、冷库、检疫室、办公室、休息室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二、工程变更情况 (一)生产规模发生变化,每年加工生猪**万头及年加工生产***吨肉食品的规模变为分期建设,一期工程每年只屠宰生猪*.*万头。 (二)原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处理废水排放量为***m*/d,变更为***m*/d,一期工程处理规模**m*/d,污水处理工艺由A/O/O法变更为CASS法。 (三)原设计建*台*吨燃煤锅炉,*台*吨燃煤锅炉备用,依据五家渠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对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集中供热拆除燃煤锅炉的通知》【五政发〔****〕**号】,改建成以生物质甲醇为燃料的*吨蒸汽锅炉。 (四)对屠宰加工过程产生的病灶内脏、碎肉渣、碎骨、三角脂肪肉等和病、死生猪原设计通过焚烧炉焚烧,现变更采取冷藏车新疆汇合******定期专车清运焚烧(已签订合同),自建焚烧炉停用。 以上属于重大变更,农六师环保局以(师环函【****】*号)对新疆五家渠市大型肉食品联合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进行了批复。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运行时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屠宰车间冲洗废水。 新建处理规模为**m*/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进入工业园区的排污管网最终进入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定期清运污泥。 (二)废气 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屠宰过程中的恶臭及污水处理站恶臭。 屠宰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各安装一套光氧除臭装置,车间臭气负压收集净化后外排。 (三)噪声 项目运行时噪声主要为猪叫声、设备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屠宰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生猪进进厂及时屠宰,厂区局部绿化降噪。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检疫不合格猪肉及病灶内脏、病死猪、屠宰废物、待宰圈粪便、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格栅沉渣和粪便定期由开发区私人清污车清运处理。 (*)屠宰加工过程产生的病灶内脏、碎肉渣、碎骨、三角脂肪肉等及病、死生猪短期存放在具有冷冻功能的固体废物临时储存间,由新疆汇合******定期专车清运焚烧;(见合同附件) (*)生活垃圾收集至船式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 (五)其它环境保护设施 (*)建有**m*甲醇燃料罐,已与新******签订甲醇燃料安全供给、使用的供货协议(见附件),对甲醇燃料罐已做好罐体密封、架棚防晒,专人管理工作。 (*)污水处理站旁设有***m*加盖应急事故池。 (*)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已安装在线监测。 (*)办公楼旁已建消防水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设施排水主要污染物指标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畜类屠宰加工二级标准要求。 (*)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屠宰车间和污水站有组织排放口主要污染物硫化氢、氨最大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无组织监控浓度标准要求;厂界硫化氢、氨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厂界浓度标准要求。 (*)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各监测点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格栅沉渣和粪便定期由开发区私人清污车清运处理。 *)屠宰加工过程产生的病灶内脏、碎肉渣、碎骨、三角脂肪肉等及病、死生猪短期存放在具有冷冻功能的固体废物临时储存间,由新疆汇合******定期专车清运焚烧;(见合同附件) *)生活垃圾收集至船式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猪血、猪毛、猪皮、可使用内脏、猪头、猪蹄、猪尾、板油、猪骨)均作为副产物外售。 *)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的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均能满足相应标准,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企业自主验收部分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能够达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非企业自主验收部分建议环保部门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项目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对甲醇储存罐加强管理,做好围栏加锁、避光、防渗防漏、明确标识、出入罐计量统计,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专项事故应急预案,使其具备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项目运行后,每年进行*次厂界臭气浓度监测。确保臭气不扰民。 (四)做好固体废物临时储存间的进出台账以及污水处理站的运行记录。 五家渠绿洲生猪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