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节能报告评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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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节能报告评审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节能报告评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XFZB-****-TJDL-ZF*** 二、项目内容 节能报告评审服务,服务期限为*年 三、项目预算 **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或****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采购文件售价: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号渤轻党校B座***室)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发售,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每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的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号渤轻党校B座***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戈女士 *.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付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报名处) ***-********/********-***(财务)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工行大桥道支行 行号:************ 账号:******************* 名称:******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无效。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本次磋商公告的发布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必联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国际招标网、******官网,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内容为隐藏内容,登录后即可查看,新用户请注册!客服热线:***-****-***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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