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关于公布“大棚房”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整治“大棚房”现象。经县委同意,设立专项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县范围内存在的“大棚房”问题予以监督举报。
三类违法违规情况:
I类“大棚房”是指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
II类“大棚房”是指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III类“大棚房”是指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的建设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玛纳斯县“大棚房”整治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玛纳斯县凤城西路**号
邮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
玛纳斯县“大棚房”清理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责任编辑: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分享】 -- 标签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