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北京市丰台区洋桥71号院4号楼204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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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洋桥**号院*号楼***室房产项目编号:S******D************转让方名称:******资产评估值:批准单位名称:挂牌价格:***.** 万元评估基准日: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是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资产来源: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时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成交,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北京市关于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于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按照成交金额的*%交纳服务费。(*)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以补偿转让方等交易相关方的损失。(*)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房产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同意在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s://***.******.***/dzsw/detai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