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u5b9c昌市人文艺术高中拆除实验楼新建科技楼、艺术楼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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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拆除实验楼新建科技楼、艺术楼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号、*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二、工程概况及工期、质量要求:(*)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二路***号(市人文艺术高中校园内)。(*)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宜昌市西陵区,新建艺术楼建筑面积****.**㎡,框架结构,地下*层,地上*层;新建科技楼建筑面积****.**㎡,框架结构,地上*层。(*)资金来源:****年、****年市级教育专项资金。(*)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要求:***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合格等级标准。(*)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①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记载的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人,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质检员、施工员须具有有效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需提供****年**月至****年*月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投标人的信用总分分值须为**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总分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分值计为**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有权不予采信。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号)七楼***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号)七楼***室同时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宜昌******联系人:李金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办公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 ** 号金德瑞酒店**楼联系人:付磊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