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用气体工程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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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青州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用气体工程
编制时间:****年*月*日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用气体工程,项目预算***.****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用气体工程。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用气体工程招标。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即组织实施。
地点:青州市妇幼保健院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设计人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要求;本表所列的标准、规范及规程,包括其他未列明的规范、标准及规程,如现行标准、规范及规程有最新版本,均应以最新版本为依据进行设计。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已论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传真):***********
地址:青州市玲珑山中路 **** 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传真):****-*******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综合保税区高新二路东管委会办公楼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