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岳普湖县艾西曼中心水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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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艾西曼中心水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普湖县艾西曼中心水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发改农经[****]**号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万元,建设资金来自涉农资金和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岳普湖县农村供水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施工、管材、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岳普湖县境内覆盖*个乡镇的**个行政村。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清水池*座(***立方米),水处理车间*座(***.** 平方米);离心泵*台、变频控制柜*套、变压器*台(型号为S**-***)、水处理设备*套(日处理能力****立方米)、电解盐型次氯酸钠发生器*套;PE***级配水管网***.**公里,其中:DN***-***管道**.**公里(*.*Mpa)、DN**管道**.**公里(*.*Mpa)、DN**管道**.**公里(*.*Mpa)、DN**管道**.**公里(*.**Mpa)、DN**管道**.**公里(*.**Mpa);新建阀门井***座,穿渠穿路***处,水表井****座,入户***户,配套智能IC卡水表****套。
*.*本次招标共分为*个标段。
第一标段:管材采购;
第二标段:土建部分、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管道安装、管沟挖填、管道附属建筑物、入户及水表井改造等;
第三标段:水处理厂房及设备采购和安装;
第四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计划工期:总工期***天(具体以和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管材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且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提供的饮水工程使用的材料通过了“北京******”或“******”认证,取得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状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的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商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第三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材料设备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且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状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商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第四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水电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商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本次招标第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具有资格的经销商;其他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cn。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金银路**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楼)开标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日报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岳普湖县农村供水总站
地 址:岳普湖县市政大道**号院
联系人:沈宏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喀什市解放南路丰材小区A栋****室
联系人:张龙雨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