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19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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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年*月*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号,县财政局对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号,县财政局对面联系方式:****-*******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 黄明华 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佛冈县水头镇新坣村棉塘经济合作社 ************JC*****W******** ***.* 宅基地 * 廖礼全 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佛冈县水头镇石潭村榕树经济合作社 ************JC*****W******** **.* 宅基地 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