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锅炉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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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红岛经济区韶海路***号 建设单位: 洋马发动机(山东)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省******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红岛经济区韶海路***号洋马发动机(山东)有限公司北侧锅炉房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台*t/h天然气蒸汽锅炉改造为*台*t/h天然气-轻柴油两用蒸汽锅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锅炉定期排污水、软化制备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污水水质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中B等级标准要求。(二)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项目锅炉应采用“NID干法脱硫除尘+SCR脱硝”处理工艺,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一支**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排放口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化技术规范进行设置,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排放浓度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中重点控制区限值标准。排气筒应设置采样孔和永久监测平台。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的规定设置。监测平台面积应不小于*.*平方米,并设有*.*米高的护栏,采样孔距平台面约 *.*米~*.*米,监测平台高度距地面大于*米时需安装旋梯、“Z”字梯或升降电梯等,同时设置规范的永久性排污口标志。(三)固定噪声源须合理布局,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要求。(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转移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运行和管理,并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废脱硫石膏等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通讯地址: 高新区智力岛路*号创业大厦E座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楼 邮政编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