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山东大学(威海)材料与空间科学科研楼项目基坑支护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山东******受山东大学(威海)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大学(威海)材料与空间科学科研楼项目基坑支护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威海)材料与空间科学科研楼项目基坑支护设计项目编号:SDWDFF********-J***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牛光辉、刘运春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山东大学(威海) 地址:威海市文化西路***号联系方式:牛光辉、刘运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山东******代理机构联系人:闫鹏、雷高昕 ****-*******代理机构地址: 威海市古寨东路***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支护设计要求 *)、设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现行的法律、规范、规程和标准;保证岩土开挖、地下结构施工的安全,并使周围结构不受损害。  *)、本工程根据浦口区地貌单元,地质情况详见勘察报告。设计应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方便施工的原则,认真分析工程现场的岩土工程特点、水文地质条件,结合基坑开挖深度、基坑周边荷载、周边环境,以及基坑安全等级、基坑位移对主体结构的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来选择经济、安全、合理的基坑支护方案。进行基坑支护体系方案的技术、经济性比较与优化,选择最后方案。  *)、根据所提供资料对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充分了解现场及周边情况,在设计方案中充分考虑基坑对周边建筑、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市政设施的影响,确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  *)、基坑支护外围不得超出规划红线范围(详见地形图)。  *)、支护结构与地下外墙间应考虑留有一定的满足施工要求的操作空间。  *)、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加快施工工期,支护结构设计及换撑方案应充分考虑地下室施工及土方开挖的便利性,应有利于缩短地下室施工工期。  *)、进行基坑支护结构的承载力、稳定和变形计算。  *)、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区域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和支护结构与基础型式的关系等因素,确定地下水控制方法,进 行基坑降水或止水帷幕的设计以及支护墙的抗渗设计,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提供详细的降水方案,确保基坑及周边的安全和稳定。 *)、应根据现场地质情况及基坑方案情况列出可能出现的险情,并提出相应的抢险应急措施方案及有关建议。   **)、有水平支撑的,对施工期间支撑拆换进行验算,并提出确保地下室结构及基坑安全的相应措施。  **)、提出有效、经济的基坑监测方案,提供监测点位置及有关监测预警值。  **)、提出土方开挖方案及施工注意事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人员、设备、施工和服务等方面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东******(威海市古寨东路***号)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山东大学(威海)知行楼***会议室(威海市文化西路***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共同参加的,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价格评审中给予相应产品最终报价*%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再给予价格扣除。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