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第十期保障性住房摇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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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上午,由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局组织,在市房地产大厦**楼会议室举行了第十期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仪式,确定了本期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以及选房顺序号。本次摇号工作由市衡平公证处全程公证,并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住建局综合科、各辖区住建局、部分居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我市市辖区共有****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申请第十期保障性住房。根据《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拟定的本期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摇号规则及现场摇号结果,此次共有***户家庭获得本期保障性住房分配资格。经轮候未分配到所申请项目的家庭共****户,失去本次分配资格,可以继续申请今后保障性住房项目;也可自行在市场承租房源,经辖区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市住房保障局按照“限面积、限租金”的方式发放租金补贴。 二、***户家庭中,***户直接获得本期保障性住房,具体分配情况为:铜源馨居**户,民福家园**户,溪山雅居**户,迎江花园**户,逸翠苑(仅用于销售)*户,逸翠苑**户,聚秀嘉园**户,逸佳苑*户,福景东方城(仅用于销售)**户,福景东方城**户,柏庄春暖花开*户,丽湖家园**户,龙湖名城***户,栖凤名城**户,杨村花园**户。剩余**套房源由服从调剂家庭按顺序号选房(若选择服从调剂家庭放弃选房,剩余家庭可从**号开始递次选房***号止;如至***号截止后仍有剩余房源,将另行公告)。 三、已取得本期保障性住房分配资格的家庭,若自******选房公告发布的选房之日起**日内,未办理选房手续且未声明原因,则视为放弃本次享受保障机会,*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声明原因书面材料递交至市住房保障局(地址:房地产大厦**楼,联系电话:*******)。 四、具体选房事******另行安排(地址:乌木山柏庄香域小区对面谢垅建设大厦五楼,联系电话:*******)。 附:第十期保障性住房摇号登记表 ****年*月*日 附件下载: 摇号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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