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干警食堂改造维修工程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6〕4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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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干警食堂改造维修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干警食堂改造维修工程 采购编号: 包采公〔****〕****号 评审日期: ****年**月**日 公示日期: ****年**月**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本(建筑工程专业)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沙河镇沙木佳路 采购人联系人: 逯瑞杰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室(友谊大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任补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年**月**日 ***,***.** ****** 内蒙古 包头市 传媒大厦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周贵安 赵菁 杨建文 焦善禄 逯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