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光荣之家”牌匾采购项目(GXZC2018-G1-21369-GSZX)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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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光荣之家”牌匾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光荣之家”牌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G*-*****-GSZX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黎工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民主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覃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工****-*******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号同开大厦六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质疑人:******质疑人关于“光荣之家”牌匾采购项目(GXZC****-G*-*****-GSZX)中标结果的政府采购质疑函,我们于****年*月********提出的问题,我公司进行了核实,现答复如下:质疑事项*:我公司在评标时候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核查分值相差太大,评标委员会存在歧视性或误判性打分。答复:本项目评标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程序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核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数据记录,未出现分值计算错误等情形,质疑人主观推测自己的得分情况,没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质疑事项*: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人和采购人代表*人,共*人组成,不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相关规定: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人组成,其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人、采购人代表*人,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存在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形。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综上所述,质疑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对质疑人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评标情况进行重新核查,业主回避该项目的继续核查的请求不予接受。如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规定,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提起投诉。 ******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