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余庆县2016年县城棚户区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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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年县城棚户区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余******(招标人名称)的余庆县****年县城棚户区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遵****************SG***已于****年*月**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遵义市******
投标报价:********.**元
得分:**.**分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郑波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得分:**.**分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邓岚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
投标报价:********.**元
得分:**.**分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魏何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中标结果公示****年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招 标 人:余******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 余庆县
******: ******
联 系 人: 蔡娇 联系电话:***********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幢**-**号
监 督 单 位:余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