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环保局关于2018年9月11日作出的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成都市环保局关于****年*月**日作出的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地址:成都市草市街*号成都市环保局(市政务中心)联系电话:***-********;***-********;传真:***-********;邮编:******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网站链接 http://***.******.***.cn 作出的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环核〔****〕复字 ** 号****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