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自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已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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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自贡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邮 编:******
通讯地址:自贡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届满。
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批准文号时间批准文件全文*自贡市黄桷屠宰场自贡市沿滩区王井镇黄桷村自环准许〔****〕*号****年*月*日 具体详见附件*******石英砂厂技改项目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墨林乡自环准许〔****〕*号****年*月**日 具体详见附件*大安区牛佛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项目自贡市大安区牛佛镇金星村*组自环准许〔****〕**号****年*月**日 具体详见附件*自贡市东部新城****年一期土地储备项目自贡市大安区和平乡、大山铺镇,沿滩区仙市镇自环准许〔****〕**号****年*月**日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