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关于对四川省乐山市中心血站业务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对四川省乐山市中心血站业务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省乐山市中心血站业务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联系电话:****-*******、*******(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传 真:****-*******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嘉州大厦乐山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一)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中心血站业务大楼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号(项目中心,***.******°E,**.******°N;)(三)建设单位:乐山市中心血站(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五)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栋*层业务大楼,总建筑面积为****.**m*,其中采、制血业务分布于地上五层,车库、配电房、发电机房、水泵房、消防水池等位于地下一层,配套建设冷库、危废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等公辅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现有业务大楼作为办公区域继续使用,项目设计年采血量**吨,配套实验室属二级实验室。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污染防治:打围施工;施工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使用商品砼,禁止设立现场拌和站;禁止重度污染天气施工;合理布置施工机具,采用低噪设备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和午休时段施工;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倾倒,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并做好运输过程中的管理工作,避免沿途抛洒。拆除工程应做好原有场地清整工作,避免遗留环境问题。*、运营期污染防治:修建业务大楼“雨污分流”管网、分区防渗及污水处理站建设;业务大楼、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血站的废水、实验室检验废水与生活污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血站废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实验室检验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废气应经消毒、除臭后排放;按照规范修建危险废物专用贮存间,安装消毒设施和设置标识,设立专人管理,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实验室废药剂、废试剂、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转运、处理和处置,禁止自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站。*、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