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关于茂县垃圾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阿坝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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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州环审批〔****〕*号 阿坝州环境保护局关于茂******阿坝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茂******:你司报送的《茂******阿坝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研究,现对该项目《报告书》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茂县凤仪镇大河坝。建设规模:拟建项目占地面积****.**m*,其中建筑面积****m*。建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厂房一座(含冷库、控制室),消洗站、污水处理站、停车棚、库房、配电室、综合用房、培训室等,本项目处理规模为****t/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本项目为医疗废物处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正),本项目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范畴内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属于鼓励类的产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拟建医疗废物处理厂工程选址于茂县凤仪镇大河坝,其北面紧邻茂县污水处理厂,南面紧邻茂县生活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茂县市政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以茂规委办[****]*号文同意了本项目的选址,因此工程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我局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建设应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专项资金,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二)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已有设施妥善处置,严禁外排。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周围敏感点分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式,减缓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三)落实施工弃渣处置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建筑废料尽量回收利用;合理调配利用工程土方,减少剩余土方量,弃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临时堆放地应采取防尘、防雨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及水土流失。(四)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严禁弃渣下河,避免雨季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防止水土流失,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五)落实运营期废水处置措施和地下水防治措施。场区应分别对不同类型的污水进行相应的处理,厂区管网应设置明沟铺设。项目生活办公污水进入茂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设置**m*/d的污水处理站,车辆消毒清洗水和地面冲洗水经排水防渗明沟收集后,由管径为***mm的PVC明管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高温蒸汽冷凝水经高温消毒灭菌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后经管网进入茂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厂区地面均为重点防渗区,按《报告书》要求进行防渗漏处理,并强化渗滤液收集、暂存措施的防渗。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六)落实运营期废气处置措施。在贮存冷库中,采取主动抽风措施控制臭气散逸,抽风形成的废气与高温蒸汽室通风系统收集的废气一并送入高温灭菌+微米空气过滤器+电子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气体由**m高排气筒排放。在厂区外设置不小于**m 的绿化隔离带,在生产车间边界划定***m卫生防护距离,在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医院、学校、住宅区等环境敏感设施。(七)落实运营期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项目需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需进行“三防”处理,设置消防柜、照明、通风等设施。暂存间中废生物滤膜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单独分类存放并与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分开。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设置照明。通风设备,安装消防箱。液体危险废物储存容器外,修建围堰,围堰容积不小于容器的*/*。危险废物转运采用“五联单”制度。项目产生的灭菌后的医疗废渣与生活垃圾统一转运至厂区内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进行高温热解处理。(八)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认真落实运营期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厂区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污水处理站长期稳定达标,不得擅自停用环保设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该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计备用电源,防止停电等事故导致污染;制定并落实完善可靠的应急预案和应急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九)制定定期监测制度,监测数据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十)按照茂环资函〔****〕**号,确认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吨/年,氨氮(NH*-N)*.***吨/年。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开工时,必须书面向我局报告。项目竣工运行后,必须立即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四、请阿坝州环境监察支队和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五、请业主收到本批复*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准后的批复文件送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特此批复。 阿坝州环境保护局****年*月**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阿坝州环境监察支队,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阿坝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