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关于茂县叠溪镇新磨村集中安置点垃圾转运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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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州环审批〔****〕*号 阿坝州环境保护局关于茂县叠溪镇新磨村集中安置点垃圾转运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茂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你局报送的《茂县叠溪镇新磨村集中安置点垃圾转运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对该项目《报告表》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茂县叠溪镇。建设规模:新建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座,总转运能力为**t/d,配备垃圾收集车*辆,集装箱式拉臂运输车*辆,配套设置公厕*座,在居民区设置垃圾桶**个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本项目属于垃圾转运站的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修正),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类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第**条 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项目已取得了茂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茂县叠溪镇新磨村集中安置点垃圾转运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茂发改行审[****]**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属于垃圾转运站的建设,根据《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中的茂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茂县地处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国家重点生产功能区。本清单涉及国民经济*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其中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门类*大类*中类*小类;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门类* 大类**中类**小类。”,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中。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局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建设应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专项资金,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二)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已有设施妥善处置,严禁外排。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周围敏感点分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式,减缓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三)落实施工弃渣处置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建筑废料尽量回收利用;合理调配利用工程土方,减少剩余土方量,弃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临时堆放地应采取防尘、防雨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及水土流失。(四)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严禁弃渣下河,避免雨季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防止水土流失,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五)落实运营期废水处置措施和地下水防治措施。设置一个渗滤液收集池及化粪池,垃圾压缩过程产生的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沟汇入渗滤液收集池收集暂存后定期由污罐车运至茂县生活垃圾填埋厂进行处理;转运站压装车间产生的冲洗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集水沟手机后排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起定期由污罐车运至茂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叠溪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后,项目废水经管道排入叠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压装车间地面和冲洗废水收集池为重点防渗区,按《报告表》要求进行防渗漏处理,并强化渗滤液收集、暂存措施的防渗。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六)落实运营期废气处置措施。在压缩车间设置淋喷除臭降尘装置以减少恶臭与粉尘,在站房设置通排风系统保证运转间内换气次数达到**次/小时,降尘效率不低于**%,除臭效率不低于**%。在厂区外设置不小于**m 的绿化隔离带,在生产车间边界划定***m卫生防护距离,在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医院、学校、住宅区等环境敏感设施。(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运营期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在垃圾转运过程中要做好密封措施并及时清洗垃圾收集和转运车辆。(八)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认真落实运营期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用环保设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该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计备用电源,防止停电等事故导致污染;制定并落实完善可靠的应急预案和应急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九)制定定期监测制度,监测数据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开工时,必须书面向我局报告。项目竣工运行后,必须立即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四、请阿坝州环境监察支队和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五、请业主收到本批复*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准后的批复文件送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特此批复。 阿坝州环境保护局****年*月**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阿坝州环境监察支队,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阿坝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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