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沙坪坝重庆市沙坪坝区马道子31-1-1号等两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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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马道子**-*-*号等*处房产
标的系重庆市沙坪坝区马道子**-*-*号等*处房产,标的均无租赁、抵押、担保、占用及其它他项或共有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或竞价分零转让,标的详情见下表:序号标的 产权证号所在楼层(名义层)房屋建面(㎡)建成年份房屋结构 用途 权利性质评估价 (万元)挂牌价(万元)保证金(万元) *沙坪坝区马道子**-*-*号渝(****)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号 *层 **.**约****年 混合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划拨 **.** **.*** *沙坪坝区马道子**-*-*号渝(****)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号 *层 **约****年 混合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划拨 **.** **.****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
六、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的账户。
七、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成交价的*%收取)及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由受让方承担,其他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八、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个工作日内负责移交标的。
九、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现状为准,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的变化影响交易结果。
十、受让后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十一、项目的备查资料:《房地产估价报告》、《不动产权证》。
交易联系人:官艳 ***-********
交易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号*-*渝兴广场B*栋****央企资产交易一部
标的踏勘联系人及电话: 熊老师 ***-********
项目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