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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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根据湖北省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秭采计备[****]XM****号采购计划的要求,******受秭归县环境监察大队的委托,就“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清单为准。*.* 项目预算:**.**万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提供没有环保相关行业行政处罚的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招标人现场接收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递交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号开标大厅);(*)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开标会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号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n )、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 ****年*月**日。*、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联系方式招标人:秭归县环境监察大队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联系人: 郑 磊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秭归县车管所综合楼*楼联系人:周双云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