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关于2018年12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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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号顺庆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南充市顺庆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年**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 南充市顺庆区大林镇石马嘴村****年农业智慧灌溉试点项目 南顺环审[****]**号 ***.******.*** * 南充市顺庆区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南顺环审[****]**号 ***.******.*** * 南充市中心医院综合楼改造工程 南顺环审[****]**号 ***.******.*** * 南充地调处医院项目 南顺环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