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鲁番关于拟作出吐鲁番市鑫辰能源有限公司60万吨精洗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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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万吨精洗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号(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 **万吨精洗煤建设项目 ****** 吐鲁番市高昌区大河沿镇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设计规模为年产**万吨精洗煤,服务年限约为**年,采用跳汰选煤工艺进行煤炭洗选。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主机房和筛分破碎厂房;辅助工程:储煤场、成品库、房副产品库房;公用工程:给水、供暖及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处理装置等。项目占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 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原煤临时储存场和原料堆场应采用全封闭设施,避免无组织粉尘排放。原煤破碎产生的煤尘拟采用湿法破碎,同时厂房内安装负压诱导式除尘风机进行治理,除尘效率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生产时原煤输送采用封闭式走廊皮带传输,周边设置防风抑尘挡墙。筛分破碎粉尘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mg/m*,设备去除率大于**%);其余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周界外最高点浓度*.*mg/m*)。厂区行驶道路须全部硬化,定期洒水抑尘,防止扬尘污染。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三级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煤泥、中煤、煤矸石全部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筒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减震基础,可安装阻尼弹簧、减震器等;对运输车辆噪声采取加强车辆出入的管理、禁鸣、限速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要求。 *.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制,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和预防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和防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