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关于铜川市职业病防治院重新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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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职业病防治院:你院《关于申请重新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铜职发〔****〕第***号)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号)有关规定,你单位核技术应用项目备案号为******************,结合现场核查、经审查,认为你单位核技术应用项目已基本符合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号令)及环境保护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号令)规定的许可证条件,我局同意向你单位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许可项目范围(一)单位名称:铜川市职业病防治院(二)单位地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青年路步行街中段(三)法定代表人:刘峰(四)证件号码:身份证******(五)联系人刘钊(六)联系电话:***********(七)许可项目:使用医用Ⅲ类射线装置。二、许可项目内容使用射线装置: 使用*台型号为HF**-*A (管电压为***KV、管电流为***mA)的医用X射线机、使用*台型号为DHXS-** (管电压为***KV、管电流为***mA)、使用*台型号为Optima CT*** Expent (管电压为***KV、管电流为***mA)的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机,均属Ⅲ类射线装置。三、许可证编号陕环辐证〔*****〕四、许可证期限本许可证有效期至****年*月**日。五、持证期间工作要求(一)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取得省环保厅认可的辐射安全防护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二)严格落实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管理,设置并规范使用工作区明显的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说明,定期检查辐射防护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和警示标志的完好性,确保射线装置使用安全。(三)落实年度辐射安全防护评估制度,每年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和每季度对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进行监测,按照环保部**号令第**条内容要求,每年*月**日前报铜川市环保局和王益区环保局,并及时将年度安全防护评估报告和年度培训信息及个人剂量监测信息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安全申报系统。(四)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完整连续的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五)你单位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及射线装置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完善许可证手续和网络申报信息。 (六)许可证到期需要延续时,须提前**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许可证延续条件相关资料。 六、我局将不定期组织对你院环境保护与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督查,王益区环保局负责对你单位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铜川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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