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船舶配件生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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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船舶配件生产建设 建设地点: 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营王路以南、规划路以西、福源路以北 建设单位: 青******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座生产车间,包含机加工区、切割区、检验区、焊接区、堆放区。项目拟从事船舶配件生产,年生产船舶配件****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区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入管网浓度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中一级B标准。对污水收集系统、化粪池、固废储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二)废气治理。强化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和管理,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三)噪声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标准。(四)固废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项目废下脚料、不合格品、除尘器粉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环保局即墨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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