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卢氏县公安局保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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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卢氏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卢氏县公安局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括:*、项目名称:卢氏县公安局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卢采购(****)第**号; *、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采购内容:指定区域的保洁服务等项目;*、采购金额:¥******.**元;*、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要;*、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本项目磋商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公告。三、谈判信息:磋商日期:****年**月**日**时**分磋商地点:卢氏县迎宾馆会议室磋商小组名单:宋小平、郝建安、常飞翀 四、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地址:三门峡市大岭南路福地大厦公寓A座楼*楼***号成交金额:小写:¥******.**元大写:壹拾捌万伍仟元整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年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范围:指定区域的保洁服务等项目法定代表人:李玉林联系人:杜前进 联系电话:***********五、成交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下浮**%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收取成交服务费为:¥****.**元。六、发布媒体: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七、本次磋商联系事宜: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联系人:卢文有电话:***********代理机构:******地址:卢氏县西关建材市******联系人:于洋电话:***********电子信箱:*********@qq.com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