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关于拟对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朝凤路(海宁路~新建东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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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连云港市******朝凤路(海宁路~新建东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 邮 箱:******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号连云港政务服务中心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朝凤路(海宁路~新建东路)新建工程 凤凰新城片区内 连云港市****** 主要建设内容为朝凤路(海宁路~新建东路),道路设计为城市次干道,全长****米,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及照明等附属工程。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营运后项目对大气的影响主要是汽车尾气。因项目周边地势平坦,年均风速较大,有利于污染物质的稀释、扩散、沉降,加上日益严格的尾气排放标准,且通过加强机动车辆运输管理,种植绿化带等措施,营运期间行驶车辆的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比较轻微。(*)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后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交通噪声的影响,通过以下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加强交通组织管理,设置限速标志,加强机动车运输管理,合理控制道路的车流量、车速和车辆鸣号,避免车辆拥挤,并禁止车辆超速行驶。因此,营运期间对周边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影响较小。(*)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其他污水,沿线地面径流进入雨水排放系统,对附近水体影响轻微,并加强对给排水系统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对路面排水系统进行清疏和维护,确保排水系统通畅。不降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道路清扫垃圾,由环卫人员打扫收集后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