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贵安大道道路工程(镇宁至黄果树段)路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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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大道道路工程(镇宁至黄果树段)路面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委托******公开招标的贵安大道道路工程(镇宁至黄果树段)路面施工已于****年**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元、年融资利率*%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拴亮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豫************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价:*********.**元、年融资利率*%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叶志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赣************第三中标候选人:江******中标价:*********.*元、年融资利率*%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剑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赣************公示期至****年**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安顺市****************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