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玛钢管件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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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玛钢管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李沧区南王家上流村 建设单位: 青岛烟青玛钢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项目概况: 机加工车间建筑面积****m*,主要对外购钢管及毛坯玛钢件进行机加工。扩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扩建后玛钢管件年生产能力由***吨增加至***吨。主要原辅材料:半成品毛坯玛钢件***t/a、钢管***t/a、乳化液*.**t/a。扩建后生产设备:套丝机*台、抛丸机*台、钻床*台、车床**台、刨床*台、拉力机*台、空压机*台、砂轮机*台、铣床*台、冲床*台。主要生产工艺:毛坯玛钢件、钢管→冲压→钻孔→砂轮打磨→套丝→成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表*中B级标准要求。(二)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项目砂轮机上方设有集气罩,各砂轮机打磨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根**m高排气筒(P)排放。打磨粉尘(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mg/m*),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要求(*.*kg/h);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三)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抛丸机、车床、空压机、砂轮机、冲床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固定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项目产生的金属下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暂存间须采取防雨淋、防渗漏处理;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存放于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李沧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李沧区九水东路*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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